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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31 11:52:31 | 发布作者: 火狐体育安全吗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 0 元。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名,实到7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暕先生主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燕娟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吴恒威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芮奕平、顾德斌、吴恒威,其中芮奕平先生为召集人。

  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依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的变更。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为越来越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因此,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粉萍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本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真实的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现阶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将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宏辉果蔬仓储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的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9号)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辉果蔬”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3,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实际已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332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490,566.05元(不含税)后,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28,509,433.9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6,252,695.01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亚会A验字(2020)0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持续督导保荐人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

  截至2023年10月15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产金额的投入情况如下: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广东宏辉果蔬仓储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本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汕头保税区,项目占地面积约39,000平方米,计划总建筑面积48,630平方米,建设储量为2.5万吨的气调库和恒温库及厂房、综合楼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将补充公司在汕头的仓储配送能力,并作为公司在华南地区的仓储配送和周转中心。同时,公司将利用保税区的区位、港口、税收等优势,扩大进出口业务,丰富和完善经营品类,以高的附加价值高毛利的进出口产品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截至目前,“广东宏辉果蔬仓储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推进冷库建设和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后续工作,公司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拟将“广东宏辉果蔬仓储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的达成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公司募投项目“广东宏辉果蔬仓储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基于公司发展的策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的新趋势确定的,项目大多数都用在主营业务果蔬服务业的产能扩张,原计划于2023年12月达成可使用状态。伴随行业转型升级以及果蔬产品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和影响的特性,近年来虽然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但效益不高,主要经营业务的发展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受限,再加上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减弱的多重压力,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各种不确定性,公司利用现有产能能够较好的满足日常生产,扩张的步伐放缓,对项目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结合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自身发展的策略等因素,为保证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和效益实现,经审慎考量,拟将“广东宏辉果蔬仓储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使公司产能利用率与市场需求更加匹配,保护股东利益、实现股东回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依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的变更。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为越来越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因此,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赞同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真实的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赞同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真实的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真实的情况谨慎做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负责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公开发行了33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2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67号”文同意,公司33,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3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辉转债”,债券代码“113565”。

  根据《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宏辉转债自2020年9月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为438,674,829股。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6月9日期间,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5,857股;2023年6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宏辉转债自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9日期间停止转股;宏辉转债自2023年6月20日起恢复转股,自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7,776股。

  2023年6月2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8,730,6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00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1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355,583.14元,派送红股43,873,069股,转增87,746,137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实施完毕。

  鉴于以上事项,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根据《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相关规定,现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修改,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公开披露指引第一号一一一般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